关于新乡市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委员的公示
为保证快递业信用评定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《快递暂行条例》、《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工作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工作需要,经新乡市邮政管理局研究、新乡市快递协会推荐,现拟定七名成员为评定委员会成员,名单如下: 蔡予立、原增魁、张振方、胡存勇、刘同官、刘闯、马海超。
公示期十五日,如有异议,请向新乡市邮政管理局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馈,电话:0373-3030189。
新乡市邮政管理局
2018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