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乡局纳入《新乡市文明单位创建常态化考核资金实施办法(暂行)》
2021-04-08
近日,新乡市印发《文明单位创建常态化考核资金实施办法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,将新乡局纳入考核对象。 《实施办法》旨在强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,进一步加强考核和资金奖罚促进考核工作科学、公平、精准。 下一步,新乡局将落实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工作机制,把文明单位创建常态化管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,加强舆论宣传,营造氛围,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,全面落实市委、市政府文明城市建设各项任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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